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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1 2024

永續吃秋蟹! 「幽靈蟹籠」如何成為螃蟹地獄

  • 秋天是品蟹的最好季節。資料照。攝影:李蘇竣

    秋天是品蟹的最好季節。資料照。攝影:李蘇竣

  • 新北萬里蟹擄獲了不少老饕的心。市場上常見的公蟹腹甲為尖長型(左),母蟹腹甲則為半圓形(右)。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萬里蟹擄獲了不少老饕的心。市場上常見的公蟹腹甲為尖長型(左),母蟹腹甲則為半圓形(右)。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 圓餅型的螃蟹籠具。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圓餅型的螃蟹籠具。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 漁業署2023年起規定,每年8月至12月禁止捕撈抱卵母蟹。照片來源:漁業署提供

    漁業署2023年起規定,每年8月至12月禁止捕撈抱卵母蟹。照片來源:漁業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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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到了,又到了大快朵頣螃蟹的季節!臺灣海洋資源豐富,螃蟹是重要的海洋資源之一,然而,近年來螃蟹的數量逐漸減少,消費者對螃蟹的需求量卻大幅增加,而臺灣傳統的螃蟹捕撈方式,更對螃蟹的生存環境造成了壓力。

漁業交流平台臉書社團「食魚教育有你有我」10月7日舉辦「蟹蟹有你!認識臺灣沿近海螃蟹籠具與永續發展」,邀請了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教授兼系主任藍國瑋分享螃蟹籠具的改革與保育行動。

秋天是品蟹的最好季節。資料照。攝影:李蘇竣

秋天是品蟹的最好季節。資料照。攝影:李蘇竣

國內螃蟹捕撈如何進行?

萬里沿海處,漁民駕著一艘小船出海,到了定點,從海底拉上一個又一個編織複雜的鐵絲籠具,裡頭困著數隻肥美的螃蟹,幸運的話,還能抓到一隻價值不菲的鰻魚。

使用「籠具」是臺灣漁業常見的作業型態,屬於誘導陷阱類。籠具為由鐵絲所編成的半圓柱形籠子,漁民會將味道極重的餌料放置於入口下方,吸引螃蟹等魚類靠近、群聚於入口處,利用魚群們互相推擠入籠以捕獲目標,同時,也可能有其他魚類為捕食籠中魚類,一同被困進籠具中。

籠具漁業是早期為了有效利用沿海近海漁場所發展出的捕魚方式,優勢在於簡單易用的操作方式和低技術門檻,加上這類捕撈法對船隻本身的船速、主機馬力等性能要求不高,也能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此外,籠具漁業能夠提高漁獲量的穩定性,減少捕撈量波動性,成為臺灣漁業重要的作業模式。

螃蟹籠具是臺灣北部近年來盛行的漁法,傳統舊式的螃蟹籠具為方型鐵籠,後改為圓餅型,以更好掌握螃蟹移動的路徑。大眾愛吃的「三點蟹」:紅星梭子蟹、善泳蟳、鏽斑蟳等其他螃蟹種類,都是透過籠具所捕獲的物種。

新北萬里蟹擄獲了不少老饕的心。市場上常見的公蟹腹甲為尖長型(左),母蟹腹甲則為半圓形(右)。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萬里蟹擄獲了不少老饕的心。市場上常見的公蟹腹甲為尖長型(左),母蟹腹甲則為半圓形(右)。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幼蟹、抱卵母蟹受困「幽靈蟹籠」反覆捕捉成惡性循環

然而,這些捕蟹方式卻可能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如「幽靈籠具」問題。過去漁民作業時,經常有因海況不佳導致籠具遺失的狀況,但多數漁民不會特地將弄丟的籠具尋回,許多籠具就這麼永遠的留在海裡。

此外,雖非人為控制,籠具還是有誘捕作用,裡頭的餌料會不斷地吸引海洋生物,一隻隻不知情的魚、蟹反覆被困入籠中,又因無法取得食物而死亡。籠中腐敗生物所散發的氣味也會吸引其他的魚、蟹,導致惡性循環,讓越來越多海洋生物受困其中。據統計,光是西北海域的作業船隊,每船每年遺失的籠具平均高達2899個,造成的損失約是年貨補產量的50%至22%。

而籠具所捕獲的螃蟹中,經常可看見幼蟹以及待繁殖的「抱卵母蟹」,即使被捕上岸,也不會受到市場青睞。若運氣不好,遇上了幽靈蟹籠,也容易受到其他螃蟹侵略而增加死亡率。失去了幼蟹以及抱卵母蟹,對於海洋生態的永續發展是極大的威脅。

圓餅型的螃蟹籠具。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圓餅型的螃蟹籠具。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各國提解方 「螃蟹銀行」、「收購放流」盼與海洋資源共存

蟹籠悲劇不只發生在臺灣,國際間也在探討如何在漁具漁法與漁業永續利用之中,找到共存的平衡。以日本兵庫縣為例,當地漁會收購漁民所捕獲的抱卵母蟹,並在甲殼上標記「不抓記號」後釋放,避免其他漁民再次捕獲;泰國宋卡省則是推廣「螃蟹銀行」的方式,將捕獲的抱卵母蟹放置在養殖桶螃蟹銀行中,由工作人員將卵粒以刷子疏下後,進行蟹苗養殖並釋放,再販售孵育後的母蟹,獲利中有50%的銷售額會返還漁民,達成雙贏的局面。

國內各界也積極提出解方,藍國瑋與研究團隊研發保育型籠具,改良蟹籠,添加「逃脫環」的設計,即使小型蟹類意外被捕捉,也能由逃脫環逃出。

在政策上,農業部於2022年7月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針對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善泳蟳等捕撈甲殼寬提高1公分,限制漁民捕捉體型小的螃蟹;並將抱卵母蟹禁止捕撈期延長2個月,每年8月至12月禁止捕撈抱卵母蟹。隔年3月,祭出更嚴格的規範,增訂禁止漁船捕撈卸下或持有腹甲離身之蟳蟹條文,避免發生漁民捕獲抱卵母蟹後,將受精卵卸除再販賣的情形,同時規定禁漁期間不得販售抱卵母蟹及腹甲離身之蟳蟹。

2023年8月起,禁捕、禁售、禁撕抱卵母蟹的新規上路,為確保7月31日當天捕獲的抱卵母蟹返港後,因隔日無法販售而沒有攤商願意收購,漁業署也在新北市野柳漁港、新北市富基漁港和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魚市場三處地點,試辦由漁業署收購漁民捕獲的抱卵母蟹,並以T字形標籤加以標識,再於適當地點進行放流,以減少蟳蟹死亡率,讓抱卵母蟹在自然環境中繁衍生息,這也是首次產、官、學建立抱卵母蟹標識放流科學研究合作機制。

漁業署2023年起規定,每年8月至12月禁止捕撈抱卵母蟹。照片來源:漁業署提供

漁業署2023年起規定,每年8月至12月禁止捕撈抱卵母蟹。照片來源:漁業署提供

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網站,內容由許多專家學者及民間環團,提供國內外環境教育與環保資訊;主題涵蓋全球變遷、溫室氣體控制、環保生活、環境汙染防治、生態保育、能源節約與能源效率、綠建築等各面向。期許能替沒有選票的山林、濕地、海洋、土地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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