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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海洋委員會「海洋汙染防治法」自2000年施行至今未通盤檢討修正,耗時多年協商終於迎來新進展,行政院會今3月30日通過海洋汙染防治法修正草案,規劃向原油進口、海域工程、海洋棄置等業者徵收「海洋汙染防治費」,成立基金專款專用於海洋汙染防治,並祭出最高1億元重罰,要嚇阻海洋汙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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