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官員不願說COVID-19已經在大流行,但有些人說這只是時間早晚……與語義學方面的問題。
2020年2月26日,消毒公司的員工在幫南韓首爾一處傳統市場消毒,旁邊一名女性戴著口罩,以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PHOTOGRAPH BY KIM HONG-JI, REUTERS
從中國公布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以來,兩個月內就已經擴散到全球。全世界已有超過80國發生疫情,共有超過9萬2000名確診病例及3000例死亡個案。本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確診病例在義大利、伊朗、南韓等地大幅飆升,股市也跟著面臨自2008年衰退之後的最大跌幅。同時,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宣布說,病毒在美國繁衍只不過是時間問題而已。
「這其實已經不再是會不會發生的問題,而比較像是到底什麼時候會發生、以及這個國家會有多少人成為重症的問題,」CDC國家免疫和呼吸道疾病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Immunization and Respiratory Diseases)主任南西.米索涅爾(Nancy Messonnier)在2月26日對媒體簡報時說。2月29日,華盛頓州宣布了美國第一起COVID-19死亡病例。
有鑑於這樣的全球性擴散,「大流行」(pandemic)一詞開始在官方與新聞媒體之間流傳。
但公共衛生當局不願正式將這個危機貼上「大流行」的標籤:米索涅爾在她的評論中指出,全球事態發展正逐漸接近大流行的標準,同時,世界衛生組織(WHO)祕書長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這週也說,我們正處在大流行的邊緣。
所以到底什麼是大流行呢──而,當像是WHO之類的重要公衛機構宣布大流行的時候,又會發生什麼事?把這個全球醫療危機稱為大流行,或許不會改變基本的事實,卻可能激起大眾的恐懼,並讓各國改採降低傷害的策略。
何謂大流行?
全球性公衛危機的發展通常是階段性的。這一連串的事件會從「疫情爆發」(outbreak)開始──某種疾病的確診病例數在某個小地理區域內(如武漢)突然暴增。如果該疾病擴散到了社區以外──像新型冠狀病毒擴散到整個中國那樣──那就成為流行病(epidemic)。
根據基本定義,大流行就是跨越了國界的流行病,並影響到世界各地許多人口。
「一切都跟地理有關,」蘿倫.紹爾(Lauren Sauer)說,她是約翰斯.霍普金斯緊急準備及應變辦公室(Johns Hopkins Office of Critical Event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主任,也是急診醫學助理教授。「跟嚴不嚴重無關,跟病例數高低也無關,是……我們是否有看到全球性的擴散了?」
如果有一個人在中國感染了冠狀病毒,然後返回自己的祖國,他們並不能列入最終決定是否要宣布為大流行的病例統計中——被他們傳染的人也不算。
並不是所有廣為傳播的流行病都算大流行。像是季節性流感,符合以上所有條件──但其週期性的本質,就是讓季節性流感跟大流行流感(pandemic influenza)不同的原因,無論氣候如何,大流行流感都能在南北半球擴散。
宣布發生大流行時,同時也必須考慮是誰被感染,以及是在哪個地方被感染。如果一個人在中國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並返回自己的祖國,他們並不能列入最終決定是否要宣布為大流行的病例統計中——被他們傳染的人也不算。紹爾說,會有這些限制,是因為在2009年H1N1大流行時得到的教訓。當時,全球旅行的輕鬆方便使得H1N1傳播得看起來比真實情形更快也更廣。
相反地,公共衛生當局會檢視COVID-19的社區感染狀況,也就是病毒開始在中國以外地區、在近期並未前往亞洲國家的人之間互相傳染的階段。在大流行早期,大部分的病例都可以追溯到曾經前往疫情起源地區的旅客,在這個例子裡就是中國。但當開始有社區感染時,對接觸史的追蹤就會斷掉。到了這個轉捩點,冠狀病毒已經可以在不知不覺中傳播,變得極難掌握。
某些公衛專家指出,若審慎考慮這幾個定義,其實新型冠狀病毒已經達到大流行等級:六大洲都已經有確診病例,包括南韓的5766人和義大利的3089人。在許多國家,疫情還是僅限當地,就像最近加州、俄勒岡州和華盛頓州一觸即發的案例。
週六,美國CDC主任羅伯特.瑞菲爾德(Robert Redfield)博士說,華盛頓州的死亡病例無法追溯到已知病例或從中國回來的旅客。此時,白宮也宣布了所有曾經經過伊朗的外籍旅客在14天內禁止入境美國,而美國國務院則對義大利與南韓部分地區發出最高警示。川普總統說,他正考慮將墨西哥邊界也納入旅行禁令,即使全美已經有超過80個確診病例,但這個南方鄰國卻還只有五例。
所以到底是什麼事情阻止WHO把這個流行病稱為大流行呢?「實際上,這是語義學的問題,」紹爾說。「但當你在跟一般大眾討論這種問題的時候,語義學就變得很重要了。」
大流行為什麼重要、又為什麼不重要?
用詞是很重要的。在週三的媒體簡報中,世衛秘書長譚德塞極力主張審慎小心,不要急著大喊「大流行」。
「草率地使用大流行一詞,並沒有什麼實際的好處,卻有很大的危險,因為可能會放大不必要也未經證實的恐懼與汙名,並使得系統癱瘓。」他說。
喬治城大學教授勞倫斯.戈斯汀(Lawrence Gostin),同時也是世界衛生組織國家和全球衛生法合作中心主任,他強調說「驚慌」根本就是內建在「大流行」這個詞裡面。
2009年,當世衛組織宣布H1N1流感大流行時,世界各地的人都陷入一片驚慌,戈斯汀說,後來才發現這隻病毒被其實沒那麼要命,而世衛組織也被批評說是引起了大眾恐慌。現在,H1N1病毒只要季節一到就重新出現,也已經成了我們每年都要準備的疫苗之一。
「所以,新型冠狀病毒可能會成為大流行的這個事實,固然令人擔心,因為這比流感致命多了,」戈斯汀說,「但我們也希望能盡量拖延大流行的發生、要拖到我們有疫苗為止,這應該可以在12到18個月內辦到。」
不過從法律立場來看,不管WHO有沒有說這是大流行都沒差。
但是,已經指出WHO根本尚未「宣布」大流行的戈斯汀也說,其實WHO已經宣布了更重要的事情:「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這項宣布已經合法允許WHO建議會員國應如何處理流行病,同樣也能調動資金與政治支援。
所以,如果COVID-19被宣布為大流行時又會發生什麼狀況?
「『大流行』雖然可能只是個在法律上無關緊要的標籤,但確實有其價值。大流行表示當局已經不再相信自己可以控制病毒擴散,也必須改採降低傷害的策略,像是停課及取消大型聚會等。
這正是某些公衛專家指出WHO及其他全球性機構應該逕行果斷決定的原因,紹爾說。公衛當局與一線反應人員愈快轉向減災對策(mitigation measures)──像是我們每年對流感的應對措施──就愈好。
在美國,CDC已經根據冠狀病毒流行病而公開了保護社區的策略。包括「社交疏遠措施」(social distancing measures),像是停課,還有建議遠距工作以避免患者將疾病傳染給同學或同事。活動與大型聚會可以延期或甚至取消。如果情勢太危險,甚至連今年夏天的東京奧運也可以取消。而CDC也會建議推遲非必要性的手術,以確保醫院病床的調度。
戈斯汀說,這些社交疏遠措施並非公共衛生組織會輕易提出的建議,因為會影響到家庭、社區和經濟層面。
「小孩還是必須受教育,他們的家長也必須要上班,大眾也會想外出並享受生活,」戈斯汀說。「所以除非真的有必要,否則我們也不想這樣做。」
個人也可以採取自己的預防措施,包括勤洗手、打噴嚏時掩住口鼻,還有勤擦拭物品表面。
但戈斯汀說,如果WHO真的開始說這是大流行了,有一件事情是大家都真的需要好好記住:「千萬別驚慌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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