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尋 電子雜誌搜尋

AD

不錯過知識訊息,立即加入國家地理官方X

Jul. 20 2016

【工程之美 攝影大賽】2016 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

  • 【工程之美 攝影大賽】2016 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

    【工程之美 攝影大賽】2016 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

1

活動簡介

以前,人們在岩壁間挖洞鑿穴找尋一個棲身的地方,時代演進,人們開始利用各種素材建造一幢幢建築容納不同的時代樣貌,我們在工法中的發展看見過去、現在和發展未來。

建築和工程,是一種體現精準的技術和藝術的結合。用真實的結構回歸到大眾本身的日常使用,所有的細節都必須回歸基礎再衍生出各種可能。

你我或許每天都經過這些工程建設、進入那些建築物,但你可曾用另一種角度欣賞它的美?自2014年起根基營造開始舉辦了工程之美的攝影比賽,並提供了高額的獎勵金鼓勵,邀請民眾用自己的角度拍攝出眼中的根基建設。

攝影:裴啟瑜

攝影:葉展瑋

攝影:趙建生

關於根基營造

根基工法.接軌世界!

根基營造在建設業中立足二十年餘年,期間參與過各式建物的開發興建,相信「人」是最為根本,並秉持著「尊重個人、注重溝通、結合團隊、追求卓越」的企業文化作為公司永續發展的動力。

攝影大賽 參加辦法說明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年齡滿18歲以上之本國人、20歲以上之外國人士均歡迎參加(未滿20歲者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註:【攝影組】僅供個人參賽。

攝影主題

以根基營造之建案或工程案為拍攝主題或場景之正面人文元素均可。
(作品主題請參閱活動網站)。

拍攝時間

參賽作品之拍攝時間須為西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間。
(須保留檔案「中繼資料」EXIF備查)。

作品規格

  • 135mm 以上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之8吋×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有效畫素須為1,200萬以上,原始檔案大小須為3,873×2,582dpi以上規格,不得插點加大檔;照片可做基本色階對比明暗調整,不可增加或刪減原始檔內容物、不可做HDR,不可改變顏色、不可任何合成等。作品一律以RAW檔拍攝(入選作品一律經過評審檢視原始RAW檔),且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包括但不限於剪、加、疊、挪移等合成)、加色、修改等後製。(註:使用空拍機進行拍攝者,須於報名表附件一標示「拍攝廠牌機型」。)
  • 單張:每人以10件為限。
  • 組照:每人以10組為限(每組須4張以內,照片搭配文字說明者)。

收件日期

西元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截止,以「2016年9月30日,下午6點前送到收件地址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號3樓,信封請註明「2016根基工程之美全國攝影暨微電影大賽活動小組收」。聯絡電話:02-23786789 分機5412(攝影活動工作小組)

參賽獎項

獎項 名額 獎金 獎盃 獎狀
金牌獎 1名 100,000 V V
銀牌獎 1名 50000 V V
銅牌獎 1名 30000 V V
優選 10名 5000 V
佳作 25名 2000 V

作品繳件規定

1.參賽者應使用相紙沖印8吋×12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作品參賽;報名作品若為兩張以上為一組者,並請於相片背面標示呈現順序編號(NO.1~NO.4)。
2.每件(組照以1組為1件)參賽作品請於照片背面浮貼報名表(附件一、二,共2頁),詳填各項資料,並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確保參賽資格。
3.交寄作品除相紙沖印之作品外,並應提供作品光碟「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轉檔後作品檔(JPG或TIFF檔,其他格式恕不受理)」兩種檔案,並燒製成光碟(正、負片作品請提供數位檔案),光碟上須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與連絡電話。每個作品檔案,有效畫素應1,200萬以上,原始檔案大小為3,873×2,582dpi以上規格,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與加色,不得插點加大檔,並須保留中繼資料EXIF(相機資訊),繳交主辦單位進行審核,未繳交檔案或繳交不齊全,一律視為不符合參賽資格。
4.如遇作品光碟無法讀取情形,主辦單位得電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正交寄,逾期不交寄者以棄權論。
5.參賽作品使用沖印相紙廠牌不拘(相紙不得裝裱)。
6.參賽作品請於規定收件日期內寄送,可郵寄或親送至收件地址。作品請使用保護措施(例:硬紙板確實保護(不得捲起置於桶內寄送),光碟請使用光碟硬盒。參賽作品因送件或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限參賽者(組)自行拍攝創作(不得冒名頂替),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並須擁有該參賽作品完整著作權,如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或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將其公佈並取消其參加資格及追回獎金,獎項遺缺不予遞補。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如為團體參賽者,應連帶負責),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勵,獎項遺缺不予遞補。
2.參賽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且「未參加其他任何比賽」。
3.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除不予評審外,如涉及侵權,參賽者並應自負侵權責任(如為團體參賽者,應連帶負責)。
4.參賽作品不得重複出現於單照、組照。
5.參賽作品所使用素材須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授權取得之素材,若有使用他人之肖像、圖案、文稿、音樂或其他著作物,須自行取得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如有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時,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6.收件截止後,主辦單位得登錄徵選作品,其不符徵選規格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不予收錄,並將另告知取消其參賽資格。
7.若領獎後經查有違反上述(1)~(6)項次規定者,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發出之獎金、獎盃、獎狀全數予以追回,獎項遺缺不予遞補。
8.參賽作品(包括規格不符)一經遞交,概不退還,參賽者須自行留存原稿備用。評審前因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毀損、滅失時,主辦單位得另行通知提交備份並不負賠償之責。
9.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將其參賽作品公開發表或展示。參賽人受獎者,應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散布、改作、電視插卡、發行、製作郵票、大圖輸出、印製畫冊等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報酬。
10.報名本活動請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獎金、獎狀、獎盃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獎金、獎狀、獎盃無法送達之責任。
11.為維護參賽者與工程施作之安全,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進入施工中工區。
12.本主辦單位僅提供工程及建案地址,參賽者應自行考量相關法令及安全問題。
13.各拍攝場地之借用請自行與場地管理者聯絡辦理。
14.評審團由主辦協辦單位邀請攝影名家組成,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15.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16.未滿20歲之參賽者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該法定代理人已詳閱並同意本活動相關規則及著作財產權讓與事宜,並應簽署報名表等相關文件。
17.所有活動訊息及表格請至活動網頁(http://www.kedgebook.com.tw/)查詢、下載。

關於根基營造─2016工程之美微電影比辦法請至活動網站查詢。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媒體協辦

DEC. 2024

2024年度精選影像

跟著國家地理攝影師回顧全年精采故事

2024年度精選影像

熱門精選

Subscribe
立即訂閱
keyboard_arrow_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