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子交易網站eBay上個月禁止人骨交易,但這類交易在其他網站上仍可進行,這也引起律師和學者的關注。
2011年,某英國考古學家從他架上眾多人類頭骨中挑了一個出來;這顆頭骨來自一位17世紀的歐洲男性,雖然多數牙齒和下頜骨不見了,但仍然相當乾淨,狀況也算不錯。這位考古學家拍了照並描述,放在eBay上販售。
美國電子交易網站eBay上個月禁止人骨交易,但這類交易在其他網站上仍可進行,這也引起律師和學者的關注。
2011年,某英國考古學家從他架上眾多人類頭骨中挑了一個出來;這顆頭骨來自一位17世紀的歐洲男性,雖然多數牙齒和下頜骨不見了,但仍然相當乾淨,狀況也算不錯。這位考古學家拍了照並描述,放在eBay上販售。
eBay那時仍然准許任何人進行人骨交易,只要骨頭乾淨、關節可動,並且會用在醫學用途上即可。這顆17世紀頭骨既沒有可動關節,買主也不是醫生,但仍然以750美元的售價(扣掉eBay和PayPal的相關費用)賣出。
這顆頭骨讓懷利開始著迷了。懷利那時正在研究面部表情,想要一顆真正的頭骨來研究面部肌肉如何和骨頭接在一起。懷利(這是他現在做生意時使用的化名)說:「我在網路上尋找,看看能不能找到真正的頭骨,意外發現有好幾十顆在販賣。」
他將他買到的頭骨取名為「約瑞克」(Yorick);這是他在網路上買到的第一顆頭骨,日後還會買下更多。到了2011年末,他開始在這些頭骨上雕刻花紋,並在網路上和會議中販售。這些用骨頭創作的藝品,最後成為他主要的生財工具。
懷利並非特例:許多蒐集珍奇玩物和骨頭的人早就知道,在無需證明來源或買賣雙方醫學背景的情況下,在eBay上刊登這類物品有多容易。
不過,學者和法律專家已經注意到這件事。(►►►莎士比亞頭骨不翼而飛?)
今年7月4日,一篇刊登在《鑑識科學期刊》(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的分析論文就指出,在短短七個月期間,eBay上的賣家總共刊登了454顆人類頭骨,起標價平均是650美元。這篇論文的作者是哈林(Christine Halling)和路易西安那州司法局的賽德曼(Ryan Seidemann);他們也指出,雅虎、臉書等其他網站上也有人類頭骨的交易。
論文出版後四天,eBay就禁止人類遺骸的交易;唯一的例外,是經常用在製作假髮和維多利亞時期藝術的人類頭髮。已刊登的物品被網站下架,賣方支付的上架費用也被網站退回。
根據eBay的官方說法,之所以改變政策是因為「依法不得販賣人類與人類遺骸,賣方因此不得在eBay上刊登。」
這也許讓人震驚,但eBay官方的說法其實不完全正確;不過,政策轉彎可能代表管理者正在重新評估人骨交易,即使這類交易目前大多合法。
在eBay的決策之外,路易西安那州也在這篇論文出版後不久,禁止幾乎所有人類遺骸的交易,甚至連持有人類遺骸也被禁止。骨頭交易商開始緊張了:有些人刪掉了登出人類遺骸的Instagram帳號,有些人則取消了與《國家地理》的訪問。販售各種骨頭的商店「骨室」(The Bone Room,暫譯)在8月份的電子報中登了一篇啟示,認為eBay的禁令讓人擔憂。
「骨室」的店長在電子報中寫道:「我猜會有人訂定相關法令,以後我就不能再販賣人骨給藝術家、嗅屍犬訓練師,或是只是單純想擁有大腿骨或頭骨的人。」
當今美國一般市面上的人類頭骨,大多來自古老的醫學用骨骼。
18世紀時,醫學院必須提供人類骨骼給學生,這些骨骼大多來自印度。由於1832年的修法,遏止了英國盜墓氾濫的情況,英國的醫生就強迫處理人類遺骸的印度人,逼他們將骨頭轉賣。
不久之後,印度出現了蓬勃的人骨產業,提供西方世界大多數的醫學標本。除了歷史因素外,這個產業還提供創業的機會,而且許多家庭窮到無法將死去的親人火化,使得印度獨占人骨市場的龍頭。但在1985年時,一位貿易商因販售超過1500具來路不明的兒童骨骼被逮捕,印度政府因為顧忌有人為了骨骼被殺,旋即禁止人類遺骸出口。中國有一陣子取代了印度的市場龍頭地位,但中國政府也在2008年禁止人骨出口。
許多醫學院後來縮編或關門,也有教授在出售家產時將他們的收藏賣出,許多人骨因而轉了手,有些便流通到珍奇古玩的市場上。
醫學界和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還是可以取得美國捐贈者的新頭骨,因為並非所有捐給醫學解剖用途(非器官移植用途)的遺體都會用到整副遺體:醫生有可能用捐贈者的手臂來教手肘相關的手術,整骨師可能會需要清理乾淨的脊椎,販售商也有可能只拿頭顱進行清理和轉賣。
「頭骨無限」(Skulls Unlimited,暫譯)是美國唯一一間合法清理捐贈者頭顱的公司。他們取得捐贈者的頭顱之後,會先盡可能切除肉質部分,並用特殊工具取出腦部。頭顱之後會放著乾燥幾天,再放進一窩食屍蟲,讓蟲啃食清除剩下的軟組織。
這間公司只會把捐贈而來的頭骨販售給認證過的醫生、護士、牙醫、人類學家,以及有真正符合科學或醫學理由的人;但古老頭骨的買家沒有任何限制。
除了「頭骨無限」和「骨室」外,OsteologyWarehouse.com、加拿大的Skullstore.ca,以及全美各地無數間實體商店也專門販售各個物種(包括人類)的骨頭。另外,像懷特等人架設的私人網站,或如臉書等大型線上平台,也能找到人類遺骸出售的消息。(臉書拒絕為本文接受訪問。)
若要買賣市面上既有的人類頭骨,人骨收藏家目前還不需要任何法律許可,美國也沒有聯邦層級的法律禁止人類遺骸的交易或持有(僅美國原住民的遺骨例外)。
許多藏家誤以為美國只有三個州(紐約州、喬治亞州、田納西州)會禁止跨州的人類遺骸交易;這項錯誤的認知是因為「骨室」網站上的一篇貼文,和他們在8月份電子報中重述的那篇貼文所致。
事實上,有些州根本沒有相關立法,有些則是沒有執行相關法令,買賣雙方或網站管理員幾乎都無法全盤理解。(►►►網路巨擘無力掃蕩象牙交易)
前述的論文作者賽德曼是路易西安那州司法局的檢察官;他同意相關法令不一而足、過於複雜,讓賣家無從理解。他說:「這很難掌握。」目前沒有線上資源能全面統整美國各州的人類遺骸交易規範,而且在面對《國家地理》詢問時,沒有任何學者或收藏家(即使有律師可以諮詢的收藏家)能詳述各州的相關法律。
不過,就算持有或交易人骨不算犯法,有些人骨還是有可能因為盜墓、偷竊或不法取得而來。前述哈林和賽德曼的論文就指出,他們在eBay上分析的454顆頭骨中,有56顆可能不是醫學標本,而是鑑識或考古相關的樣本。
馬里蘭州國家健康與醫藥博物館(National Museum of Health and Medicine)解剖學部門組長斯巴托拉(Brian Spatola)說,他光是逛eBay就找回好幾副從學術收藏中遺失的人類頭骨。
斯巴托拉在電子郵件中說明:「在許多這類案例中,賣方宣稱物件是遺產整批出售時取得的,他們宣稱不知道物件本身的背景來源。這些物件最後都物歸原主。」
道德倫理方面的問題也一樣複雜。史密森學會博物館保存研究所(Museum Conservation Institute)的人類學家赫佛(Damien Huffer)說,他寧願藏家不在社群網站上交易人類遺骸,特別是考古和民族相關的樣本。他說,持有這些物品「本身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會自動排除掉所有的疑慮。」
赫佛和他的同事會追蹤人類遺骸買賣者在Instagram、臉書和其他社群網站上使用的貼文標籤。他建議大家都這樣做,並且向臉書和Instagram舉報販賣遺骸的人,這樣這些公司就會知道這種事在網站上發生。不過,這兩個網站目前的使用規範和社群規範中沒有限制這類交易。
雖然如此,收藏家通常有一套自己的道德規範,大多數人也知道什麼東西該避免。
「頭骨無限」合夥人威利馬瑞特(Josh Villemarette)深信,他們交易的頭骨都有正當來源。他說:「假如它來自謀殺案的被害者,我們一定有方法知道,因為一般人根本沒有辦法清理它」;他也補充,他目前接到的物件中,從來沒有任何讓他懷疑來自謀殺案被害者的物件。
他說:「不過,有時候會收到頭骨的照片,可以清楚看到對方賣的是被挖出來的頭骨。」(►►►挖死人骨頭也要看時機)
「為醫學用途清理、修復,並販售給科學相關人士的物件,可以清楚看到是專門為了這些用途刻意加以清理的。任何非法清理的頭骨都可以明顥看得出來,我們會認為這是警訊,收到這樣的照片,我們會直接回絕。」
即使最近eBay和路易西安那州設限,懷利並不擔心他的生意。他認為這樣反而會有更多人直接從他的網站或會展中的賣家購買;他還說,如果有人想在死後變成藝品,可以在遺囑中交待將頭骨交給他。
目前他和其他人骨交易商依舊在線上買賣,只是比以前更隱密、更謹慎。他說:「買賣頭骨的人不喜歡讓人知道名字。只要有人寫了篇文章,我們的生意就甭做了。」
撰文:Kristin Hugo
編譯:王年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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