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血汗海鮮」聲名狼藉,美國勞動部公布最新「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我國遠洋漁獲三度上榜。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談判正進行到勞動專章,歐盟也頒布禁止強迫勞動產品相關法令,臺灣遠洋漁業再不積極改革,恐遭市場淘汰。
圍網作業漁船。圖片來源:Wikipedia(CC BY-SA 4.0)
臺灣遠洋漁業勞權未改善 美勞動部三度點名
臺灣遠洋漁業強迫勞動案件層出不窮。美國勞動部於美東時間5日發布最新「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再度將臺灣遠洋漁獲列入。這是臺灣遠洋漁業繼2020年首度上榜後,第三度遭列名,也是目前臺灣唯一被列名的產業。
美國勞動部指出,臺灣遠洋漁船上的外籍移工遭仲介機構以不實工資與契約資訊欺騙,因而被迫支付仲介費及簽下借貸契約,背負龐大債務。此外,上了臺灣漁船的漁工,經常面臨身分證件遭扣留、數月無法靠港上岸,每日被迫在惡劣環境工作長達18至22小時,甚至遭受肢體暴力及言語霸凌,無法逃離工作漁船或解除合約,連對工人最重要的薪資和食宿費也被非法苛扣。
臺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舉例,今(2024)年8月7日銪富號(You Fu)才遭揭露積欠十位印尼漁工欠薪資長達15個月。環境正義基金會海洋專案主任林佑亮則指出,基金會持續發現剋扣薪資、保證金及證件扣留,以及部分船隻上生活條件惡劣的問題,政府卻強調遠洋漁船上強迫勞動狀況大幅改善。
林佑亮呼籲臺灣政府,儘速將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撈工作公約」(ILO C188)國內法化,並確保相措施得以真正落實。
美國海巡進行非法捕撈行為,發現一艘臺灣漁船。圖片來源:美國海岸巡防隊/Flicker(CC BY-NC-ND 2.0)
民團:政府不積極作為 臺灣遠洋漁業恐遭市場淘汰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政府將遠洋漁船上的勞動事務交由非勞動專業機關的漁業署主責,甚至將公權力外包給資方團體及仲介業者。而主管勞動業務的勞動部袖手旁觀,導致海上勞工淪為強迫勞動受害者。
聯盟強調,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談判正進行到勞動專章,歐盟也在今年通過《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與《歐盟市場內禁止強迫勞動製造產品》,要求企業對供應鏈中的人權及環境善盡調查義務,在在顯示外國市場對消除強迫勞動商品的決心,臺灣遠洋漁業再不積極改革,恐遭市場淘汰。
漁業署:推「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 持續保障外籍船員權益
臺灣遠洋漁獲再入強迫勞動貨品清單,漁業署6日回應,我國自2022年起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提高船員最低工資及保險額度、要求直接足額給付工資、船上置備出勤紀錄、裝設船舶攝錄影系統等,從勞動條件、社會保障、監測機制等層面,系統性提升外籍船員權益。此外,漁業署也增聘60名檢查人力,每年檢查國內及國外港口遠洋漁船50%以上。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則表示,政府必須做出三點,才能真正顯示決心杜絕強迫勞動:一、設定改革時間表,推動修法,下訂定決心全面做到公平聘僱,全面消除強迫勞動;二、與各移工來源國共同約定全面公平聘僱,禁止向移工收取任何費用,並消除一切強迫勞動;三、協助個別僱主與漁會、同業公會向下游的品牌商與零售業者談判,要求他們共同分攤聘僱移工的費用。
參考資料
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網站,內容由許多專家學者及民間環團,提供國內外環境教育與環保資訊;主題涵蓋全球變遷、溫室氣體控制、環保生活、環境汙染防治、生態保育、能源節約與能源效率、綠建築等各面向。期許能替沒有選票的山林、濕地、海洋、土地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