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袁慧妍報導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桃園分署於10月4日晚間接獲泰越捷運航空通報,一班從泰國曼谷出發的VZ564航班發現活體動物,航班抵臺並經清點後,發現有旅客走私28隻星龜、2隻水獺、1隻土撥鼠,以及2隻於查獲時已死亡的未鑑定齧齒類動物。除星龜不需檢疫,其餘動物會送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虛擬鑑識中心,確認是否為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亦稱華盛頓公約,CITES)所規範的物種,再進行必要處置。
桃園機場於10月4日晚截獲走私活體動物。圖片來源︰防檢署
一度驚動機上找鼠 動物處於極度緊迫狀況
據中央社報導,有旅客在機上發現「老鼠」,機組員後來在一個沒有行李吊牌的大袋子裡發現星龜、水獺、土撥鼠等,疑為走私活體動物,隨即通報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當時土撥鼠還在機上「落跑」,防檢署人員花了逾1小時捕捉。防檢署桃園分署指出,不了解為何活體動物被夾帶上機,行李座位區附近乘客亦矢口否認,當局正進行調查以確定涉事人身份。
這是疫情後桃園機場首次在飛機上查獲旅客走私活體動物案件;根據臺北關統計,2019年緝獲歷年來最多起走私活體案件,共有10件。
防檢署表示,該批走私活體野生動物未經檢疫,若闖關成功,或會對境內動物造成危害;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罰金。
旅客攜帶走私活體動物上機,動物福利也成疑慮。國立臺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兼任教授李玲玲指出,如動物是取自野外的野生個體,會影響野外族群;如屬飼養繁殖個體,也視乎是否出自合法養殖場。上述兩者均須檢視來源國家是否為疫區、有否潛在傳染病的可能。
她補充,由於非屬正常運送管道,動物取得與運送的過程會讓動物處於極度緊迫的狀況,免疫力相對較差,感染或帶有疾病,甚至死亡的風險更高;若動物感染人蓄共通的傳染疾病,且有機會近距離接觸人類,人類感染風險也會升高。
若確定屬保育類動物,李玲玲提醒,還可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判處,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萬元罰金。
桃園機場於10月4日晚截獲走私活體動物。圖片來源︰防檢署
動物或須執行安樂死
相關的走私活體動物現正送往進行瀕危物種鑑識。據往例,防檢署為保障國民、國內動物、環境生態及產業等,對走私動物採取最高規格檢疫措施。依據「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規定,禽鳥類及非保育類動物,或有動物傳染病疑慮的保育類動物,會施行安樂死與消毒密封,採樣送檢測後會銷燬處理;而沒有傳染病疑慮的保育類動物,則會被送往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根據1975年生效的華盛頓公約(CITES),若走私活體動物為瀕危物種,則由來源國付費接回或入境國收容;臺灣雖非公約的會員國,但仍會配合遵循執行公約規範。
2021年9月,立法院曾就走私動物相關問題進行研析,認為現行法規依據僅有農委會(現農業部)訂定的「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只屬行政規則,相關規定亦過於簡略,建議法規層面應予提升;而查獲的走私保育類動物,安置在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期間,大部分經費由政府補助,其餘則來自收容單位或民間小額捐款,建議應由行為人負擔安置費用。報告也建議加強宣傳動物保育概念。
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網站,內容由許多專家學者及民間環團,提供國內外環境教育與環保資訊;主題涵蓋全球變遷、溫室氣體控制、環保生活、環境汙染防治、生態保育、能源節約與能源效率、綠建築等各面向。期許能替沒有選票的山林、濕地、海洋、土地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