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訊中心記者李宥妍 報導
早年石綿瓦大量用做屋頂及側邊建材,近年進入汰除高峰。為避免拆除時石綿瓦破損,導致纖維飛散影響健康,環保署向行政院爭取16億經費,提供拆除後石綿廢棄物的清運補助,民眾不須負擔處理費用。環保署估計,全臺約有24萬棟,約53萬噸石綿屋頂待處理。
屋頂的隱形殺手 環保署爭取16億補助協助清運
石綿具防火、絕緣、耐高溫等特性,於1970~1980年代大量運用於屋瓦或防火建材,如今使用石綿的房屋,屋齡已逾40年,且2018年起石綿已遭禁用。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預估,近年將進入拆除高峰期。
環保署昨8月9日召開「石綿建材循環處理 健康與環境共贏」記者會,說明石綿結構完整並無危害性,但若拆除過程中有破損,吸入飛散石綿纖維會導致健康危害,提醒民眾應尋求合法業者拆除。
賴瑩瑩表示,由於石綿廢棄物處理費用較高昂,為減輕民眾負擔,環保署向行政院爭取16億元補助經費,民眾在拆除後,可向建築所在地環保局申請協助清運,並免負擔費用。臺北市因財力等級第一,依法不在補助範圍,但北市府可自行編列預算。環保署呼籲,石綿建材廢棄物排出需依相關規定辦理,違規棄置最高將處1000萬元罰鍰。
廢管處處長賴瑩瑩說明環保署補助石綿建材廢棄物的清運費用。攝影:李蘇竣
廢管處科長顏瑞錫表示,為引導民眾妥善處理石綿廢棄物,保障國人健康,各部會已建置石綿資訊專區,內容包括拆除規範、危害預防指引等;至於合法拆除業者資訊,可在營建署網站查詢。
24萬棟房屋仍在使用 拆除、包裝需保持完整
賴瑩瑩表示,環保署化學局2年前利用遙測技術,統計全臺約有24萬棟房屋屋頂使用石綿瓦或浪板,粗估重量約為53萬噸。並與營建署建築建號連結,建立管理系統,排除公家機關、工廠等建築,將一般建築列管造冊,環保局也會主動通知民眾可拆除石綿廢棄物。
在流程上,民眾於拆除前,應先辨認家中屋頂是否為石綿瓦或石綿浪板,如無法確定,可致電各地方環保局詢問。確認為石綿後,民眾可洽所在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確認能否自行拆除,以及委託拆除業者資格,與相關執照申請。拆除時盡量保持完整性,經潤濕處理,並以雙層塑膠袋盛裝後,置於可封口的太空包內,再請環保局通知清除廠商至家戶收運。
有關石綿的後端處理,賴瑩瑩表示,環保署會送至處理機構以熱處理破壞纖維性,再固化掩埋。
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4步驟。圖片來源:環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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